美國是移民大國,其完善的福利和教育制度每年吸引許多人到美國開展新生活。要移民美國,最常見的方式是工作移民、結婚移民或投資移民,前者每年只有6萬5千個名額(H-1B Regular Cap),即使再加上2萬個名額給在美國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申請人(H-1B Master’s Exemption),簽證仍然是僧多粥少,申請人只能靠抽籤碰運氣,而根據移民局提供的資料,今年大學學歷的申請人中簽率只有37%。至於結婚移民,則是可遇不可求,而且也不適用於已經組織家庭的申請人。因此,門檻不高的EB-5投資移民成為炙手可熱的移民項目。
自2019年11月21日起,EB-5簽證申請人只需要在美國任何地方投資180萬美元,或向政府批准的「地區中心」項目投資90萬美元,並創造10個就業機會,便能取得2年的有條件綠卡,之後只需繼續維持投資,就可以在兩年屆滿的前90天申請將條件解除,正式成為美國永久居民。閱讀詳細【美國EB-5投資移民的重大更新】
儘管項目的投資金額大幅提升,但由於項目的申請條件相當寬鬆,投資人無須滿足任何商業背景、年齡、教育程度和英語能力,只須證明其投資資金來源為合法所得,以及提供無犯罪證明及身心健康證明,流程簡單直接,因此對於有意移民到美國的人來說,EB-5項目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。而在決定投資移民美國前,有幾點是需要注意的:
1. 出生地與輪候時間
EB-5簽證每年約有1萬個名額,按國家和地區設有上限。一般而言,每個國家或地區的配額為簽證總數的7%,若部分國家有剩餘名額,可轉至其他國家,並以先到先得形式批出。現時,中國的投資者申請比例最高,約有3萬多人正輪候簽證,但審批日期仍停留在2014年11月,預計投資者若現在提交申請,等待時間約為16年。不過,中國投資者的數目在17-18年度下跌了42.6%,再加上投資額增加,輪候時間有機會加快。如申請人的出生地為香港、澳門和臺灣,則無需排期!事實上,除了中國、印度和越南等申請數目較多的國家以外,大部分的國家和地區都無需輪候。
除了資金須要長期投入外,輪候時間長帶來的問題是,主申請人的受養子女有機會在輪候期間超出21歲的年齡限制,此時投資人便需要把投資資金轉至子女名下,以其作為EB-5的主申請人。如你的子女在國外出生,並年滿16歲以上,不妨考慮讓他們成為EB-5簽證的主申請人,那麽他們在大學畢業後,便無需因為無法獲得工作簽證而煩惱了!
2. 全球徵稅
美國的稅制是以直接稅為主體,聯邦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所得稅;州和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則來自房地產稅。聯邦政府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稅率為10%到39.6%,有的州也征個人所得稅。一般而言,如果你越富有,你要納的稅也會越多。
美國早在1971年就出臺了對美國人全球資產徵稅的法案,不論是美國公民還是綠卡持有者,只要其海外資產超過5萬美元,或儲蓄總額超過1萬美元,便需要向美國政府報稅。雖說報稅並不代表全球所有的資產都要納稅,但很多申請人在國內都有生意和投資,綠卡持有人有機會需要就其國內收入和資產所得繳稅。因此,很多人為避免繁複的稅務規劃和報稅程式,會先讓收入較低的配偶帶同子女申請移民,這樣自己在美國以外的資產便不會涉及海外課稅的問題。此外,在移民前,申請人也可以考慮把資產出售,待成功移民後再購回資產,或贈與家人。
為了少納稅,有些人會存僥倖心理,少報收入和財產。雖然政府要抽查國外資產的確有難度,而且國稅局過去抽查的報稅表只有不到1%,但美國早已實施《外國銀行帳戶依法納稅法案》,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披露相關帳戶資訊,又以獎金鼓勵全世界的人向美國國稅局舉報美國人的逃稅行為,因此隱瞞海外收入並非良策。一旦國稅局發現你有隱藏的海外收入,你將會面對罰款,甚至牢獄之災。
3. 投資風險
世界上所有投資都涉及風險,但很多EB-5申請人一心為了移民,忽略了項目的風險性。雖然申請人的投資需要先經過政府的審批,但申請人仍需承受項目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。在過去幾年,EB-5項目失敗的例子耳有所聞,很多項目涉及詐騙、運作失敗、不獲政府審批、陷入官司等問題,國內一些大型的仲介公司也無法倖免。投資者既損失了本金,綠卡也泡了湯。故此,投資者對於項目的選擇必須保持警惕,做好風險評估,切勿揀選太大的項目或缺乏經驗的項目管理者。
美國的投資移民項目雖然簡單直接,條件寬鬆,但投資者必須作詳細考量,從而作出仔細的規劃。如欲了解更多有關美國EB-5簽證的詳情和投資項目的選項,請向我們的移民顧問查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