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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海策略將於不定期舉辦移民講座,分享過往經驗及各國的最新移民資訊。

移民要先結婚or not?That is the question!

應該先結婚後移民,抑或先移民後結婚?

最近收到不少關於應該先結婚後移民,抑或先移民後結婚的疑問。希望移民的情侶們有這個疑問十分平常,但究竟一張結婚證書的作用有多大?事實上,不同國家的移民政策都會影響申請人的決定,包括對婚姻證書的認可、入籍的等候時間等等。當然,申請人與伴侶之間的想法也是十分重要,如果為了移民而趕住結婚是不太建議的。我們現嘗試分析幾個不同的情況,大家可作為一個參考。

情況一:

一人移居外地,而另一人因為不同的因素,例如工作或照顧家人暫時不能離開香港。在這個情況下,兩人不需要同時到外國居留,另一半是否有居留簽證都不太有所謂。

情況二:

部分國家承認事實婚姻(common-law marriage),即是指一對情侶沒有正式註冊成為合法夫妻,但過着夫婦生活。在加拿大,只要你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二人以夫妻關係一同生活一年,並且得到周圍群眾的認可,即可以等同合法夫妻的資格去申請移民。

情況三:

在某些國家,即使你有結婚證書亦未必有太大幫助,因為就算有結婚證書都有可能是假婚姻。例如在澳洲,若想透過家庭團聚,即依親的方式申請移民,即使你倆已有一紙婚書亦需要繳交二人相愛相戀的證據,當中可能包括通訊記錄、旅行照片,甚至是共同消費賬單紀錄等,向當局證明你們二人是屬長期伴侶關係至少三年,若有小孩則為兩年。

情況四:

若果已經結婚,新婚夫婦在某些國家的轉簽待遇亦有所不同,例如台灣的投資移民計劃。即使申請人與伴侶在申請移民時已經結婚,而且倆人均滿足一年內離台不超過30日的居留條件,主申請人最快11個月便可入籍台灣,但其配偶需要在符合結婚三年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入籍。要值得留意的是,如果在這三年期間生咗小朋友的話就可以豁免。

講完以上種種情況,可能你會問:如果已經結婚,在申請移民的時候應該加入配偶的名字嗎?

對於這個問題,加入配偶名字在某些情況下是有好處的,例如你另一半的學歷或工作可以為你的技術移民申請加分,又或者你想希望申請投資移民或商業移民的話,就不妨加入配偶的名字,因為配偶的資產同樣會計算在資產總值內。

另一情況就是台灣的移民政策會對某些背景的人士特別嚴謹,加入「特別背景配偶」的移民申請甚至有機會被拒絕;但若是以依親的方式進行移民的話,基於人道考慮其申請的成功率就會大大增加。

總而言之,結婚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可以令你的移民更快捷,但如果是特地為了移民而結婚則不太需要,畢竟也是人生一個重要里程,而且有不少國家都不需確實結婚亦能以合法夫妻的方式移民,所以千萬不要被移民影響了你對結婚的取態!